返回首页 企业邮箱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院内新闻
人事教育
 
院内新闻

发布时间: 2020-02-08 来源: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指导做好传染病应急救治设施建设,切实满足疫情防控实施保障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请各地参考执行。
  《导则》适用于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或临时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项目,明确了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原则、选址、建筑设计、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及空调、电气及智能化、医用气体和运行维护等多方面要求,提出了负压病房改造参考方案,并收集汇总了医疗类建筑相关主要建设标准目录。
  各地要根据自身疫情形势和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在当地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Copyright © 2007 徐州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站由徐州网站建设行业领跑者徐州亿网技术支持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1081208号-1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规划局北楼  邮编221008  电话80805117

苏公网安备 32039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