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片低矮棚户区被拆成平地,一处处新建楼房如雨后春笋,一户户“蜗居”多年的居民乔迁新居,歌声、笑声、鞭炮声让人陶醉,暖意、谢意、关爱感动着城市。市委、市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重中之重,推进棚改实现了徐州城建史上的重大突破,创造了全省乃至全国棚户区改造的先进经验。
棚改任务的提出
徐州棚改中央关注。去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专程视察了徐矿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徐州的棚改省委、省政府重视,省委主要领导多次来徐调研棚户区改造工作,并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任务。徐州的棚改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改善民生的头号工程和首要任务,作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部署,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307.91万平方米的城市和煤矿棚户区拆迁改造。
对于棚改,全市上下认识高度一致:徐州是江苏省重点规划建设的四个特大城市和三大都市圈核心城市之一,在推进江苏区域协调发展中举足轻重。省委、省政府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赋予了徐州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推进徐州棚户区改造,对进一步提升徐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和谐徐州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棚户区的形成
棚改任务分解
徐州为什么有这么多棚户区?徐州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江苏传统的老工业基地,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国家在徐州先后布点建设了近千家重化工企业,这些企业在为全省乃至全国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建成了一大批企业职工住宅,主要是平房和简易楼。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企业无力对房屋维修、改造,逐步形成了现在的棚户区;同时,徐州又是全省唯一的资源型城市,在矿区及城市周边地区陆续建成了大批的矿工住宅,也由此衍生出大片的棚户区。
历史原因形成的这些棚户区具有四个特点: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大多超过30年,阴暗窄小。二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棚户区内自来水普遍没有入户,居民仍使用公共厕所,道路狭窄且没有排水系统,吃水难、如厕难、行路难等问题十分突出。三是职工支付能力低,既无能力出资改造房屋,更无能力购买新房。四是商业化运作难度大。棚户区大部分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区位较差,房屋密度大,动迁成本高,商业开发价值低。长期以来一直无法改造,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城市形象。
棚改任务分解
为让棚户区居民尽快住上他们期待中的新房,为确保棚改任务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即2009年完成152.36万平方米、2010年完成155.55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全市计划改造60项。具体分解计划是:
主城区改造21项,拆迁面积210.21万平方米。其中,三环路以内19项,有四道街、小朱庄、6414工厂、下洪、津浦、回龙窝、明理街、杨家路、欧庄、中山饭店南、茶棚、沟湾、大山头、堤北、兵工路、王大路、坝子街、云东、韩山棚户区;三环路以外2项,包括玉潭湖一期、玉潭湖二期。
贾汪区6项,拆迁面积39.39万平方米。包括群力、夏桥、永兴、光明、园东、前委棚户区。
徐矿集团33项,拆迁面积58.31万平方米。包括新河南工人村、韩桥西南门外、权台矿小高家、青山泉矿北工人村、庞庄矿东苑小区、煤建西村、大黄山半道街、张小楼工人村、建安处林场、水泥厂水源井、新河矿北工人村、新河矿西工人村、权台矿权鑫小区、庞庄矿路西畔园东城小区、二机厂、青山泉南工人村、水泥厂工人村、富强、垞城西工人村、张双楼北风井、三河尖基地、机械厂工人村、庞庄矿路西村、卧牛南工人村、庞庄二十七处、庞庄矿东城井、夹河黄河底村、夹河南工人村、化工厂工人村、义安矿工人村、韩桥矿弯道小区、权台小黄山、权台涟水北院棚户区。
棚改推进措施
全市棚改按照“一个着力、五个结合”总体思路,即着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和转型、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改善民生民计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市场化运作,使棚改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向前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是棚改的重要一步,全市成立了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等。各区、徐矿集团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使全市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
完善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机制是棚改的重要一环。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年度城建重点工程,纳入全市对各区、各相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市棚改办对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详细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制度。各区还把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力度。
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把棚户区改造纳入全市城建与发展大局,通盘谋划,统筹运作。专门成立了徐州市新盛投资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平台,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市场化运作。每个项目从风险评估、成本测算、资金筹集、方案论证,到实施拆迁、土地挂牌、定销房建设等全过程都实行市场化运作。
建立市、区、办事处和拆迁公司之间的联动机制。市棚改办在充分征求区、办事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每个项目的政策性指导意见,包括安置方向、补偿价格、优惠政策等;各区和徐州市新盛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报经市政府审批后,以区、办事处为主体实施联动,启动拆迁改造。
同时,在拆迁中进行群众接受程度评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房、人口、经济条件、户型、面积、安置意愿,坚持做到多数群众不接受的不动迁。进行政策评估,坚持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政策、一个方案,并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每个项目的补偿标准、户型设计、安置方向、货币实物安置比例等反复论证,增强政策的针对性。进行资金和安全稳定评估,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调度,把握底线,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还打破“有多少钱干多少事”的思维定式,确立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采取“五个一块”的筹资方式,即争取国家和省补一块、通过银行贷一块、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免一块、社会资金投入一块、土地开发运作一块,并明确规费、税收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在棚改过程中,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采取“就地、就近、异地定销房安置,团购商品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实物安置,加快定销房建设步伐。坚持“梯次转移”原则,最大限度地让群众满意。同时,将安置工作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相结合,对棚户区拆迁中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直接安排经济适用房;对双特困户和符合廉租房条件的,直接安置廉租房,只让住户交纳政策性房租;对经济困难、补不起差价的拆迁户,实行共有产权安置,5到10年内被拆迁群众可按拆迁时的价格购买剩余产权。鼓励引导货币安置,在拆迁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10%的补贴。今年,还采取了“双高政策”,对拆迁房屋按照周边地区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定销安置房按照周边地区商品房价格评估,以此确定补偿价格和安置房价格,鼓励更多的群众选择货币安置。
针对棚改中特困群体安置难问题,专门成立棚户区改造救助投诉中心,建立慈善救助基金,对棚改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孤寡老人等特困群体给予帮扶。
坚持“三项制度”,做到拆迁阳光透明。一是公示制度,每个拆迁项目许可前都在媒体、网络上公告,公开项目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在拆迁现场设立统一公示栏,将拆迁政策法规、相关文件、补偿标准、拆迁安置房源、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等内容进行公示,并邀请被拆迁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拆迁工作。二是坚持投诉制度,每个拆迁项目都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拆迁现场设立信访接待处,抽调建设、信访、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信访接待组受理被拆迁户投诉,确保拆得了、拆得好、拆得稳。三是坚持监督制度。每个棚改项目的实施方案,都由市棚改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审,联合进行审批。每份签订的协议,都要经过市拆迁办、徐州市新盛公司联合审查,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安置补偿不超标。市、区两级都抽调了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跟踪监督。
来源:我爱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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