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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基本情况,并答记者问。

郭卫民:3月16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正式发布了。这部三万多字的规划,对我国城镇化进程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媒体和社会公众都非常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情况。他们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宪平先生,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先生,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先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先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先生,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先生。我们先请徐主任作介绍,然后几个副部长一起回答大家关注的问题。

郭卫民:从今天发布会起,我们对一些大家关注度比较高的重要发布会做英语同声传译,发布还是用中文进行,希望用英语收听的记者朋友们可以借一个耳机。在这个发布会过程中,如果有记者用英语提问,里面的同传会把他的声音放大,大家都能在场内听到。整个过程,英语实录也会在发布会结束之后尽快上传中国网,帮助用英语的记者朋友们了解发布会的时况。下面我们请徐宪平主任作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的规划,也是中央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城镇化规划。

规划编制历时三年时间,国家发改委会同公安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部、住建部等13个部门,组建了城镇化规划编制的工作小组,大家协同努力,密切配合,开展了大量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党中央、国务院对规划编制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规划文本。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听取专题汇报。张高丽副总理几次主持会议,修改完善规划。规划文本还提交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讨论。

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注重集思广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中国工程院、科学院、社科院等科研机构以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为《规划》的编制也提出了一些参考意见。

《规划》分八篇三十一章,全文三万字,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一条主线、四大任务、五项改革。一条主线,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四大任务就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五项改革就是要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障、城镇住房、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谢谢记者朋友对规划给予的关注和报道,下面我们在座的六部门的负责同志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开始提问,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们知道,城镇化的规划外界已经期待很久,终于在不久前出台了。这个《规划》里面涉及了很多方面很多内容,请问徐宪平主任,作为牵头制定规划的部门,您觉得这个规划里面最大的突破和亮点在哪里?对于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镇化的推进最大的价值在哪里?谢谢。

徐宪平: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的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就,也积累了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现在城镇化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关口,质量不高、粗放扩张的老路已经走不通了,必须走出一条新路。大家关注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我认为主要有六个方面:

第一,强调以人为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去年我国城镇人口有7.3亿,其中包含2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但是他们未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所以《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使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能够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所以《规划》首次提出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我想这是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大的进步。

第二,强调四化同步,就是要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也是当今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说,工业化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发展的根基,信息化为发展注入新的元素和活力,城镇化是一个载体和平台。新四化相辅相成,融合互动,从而推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第三,强调优化布局,就是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我国东部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但现在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和国际竞争压力在加大,需要调整优化转型升级。《规划》提出,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要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如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城市群等城市群,引领国土空间的均衡发展,培育区域新的增长极。从城市的布局来看,现在我国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已经达到了142个,1978年时只有29个。其中,10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六个,世界上也就是25个,500万-1000万的城市有10个。一些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与综合承载能力的矛盾在加剧,需要进行有效的调控。规划提出,要通过加强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的连接,加强产业和公共资源布局的引导,适当疏散转移特大城市的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经济、人口的能力。在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要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第四,强调生态文明,就是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能源等资源,强化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尽可能地降低对环境的损害。

第五,强调文化传承,彰显城市的特色和个性。要根据不同城市的自然历史文化的禀赋,体现差异性,倡导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要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注入传统文化元素,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城市。

第六,强调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人、地、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及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通过改革来释放城镇化的发展潜力,为新型城镇化注入活力和动力。

我想,以上这六个方面既是规划的创新之处,也是未来实施的重点。谢谢。

香港文汇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有个核心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一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请问怎样能够确保这一目标如期完成,户籍制度将如何改革?怎么样确保这部分的农民工享受到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感谢对户籍制度改革的关心。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情况。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去年公安部和发改委以及在座的各个部委,同心协力,调查研究,在总结这些年来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稿。在去年广泛征求了意见。12月召开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之后,我们根据会议的精神进行认真修改完善。今年2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各部门、各地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关于如何进行改革,由于文稿还没有正式出台,在这里我可以回答两个方面的原则意见。一是户改的政策与《规划》是配套的,改革的原则是明确的,即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改革的重点也很明确,就是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常住人口。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口落户的问题,要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二是户籍改革与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是一致的,改革的措施与目标也是相适应的。我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最近公安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对户改的政策进行了研究预测,我们认为这个目标,包括1亿左右的人落户城镇,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切实可行的。当然,这个目标真正的实现不仅是要依靠户籍政策的调整,还要依靠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加快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建设发展,还要依靠与户籍制度相配套的相关政策,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落实到位,而且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

谢谢对于农民工问题的关注。我国农民工现有2.69亿人,不仅为我国过去城镇化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还将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继续作出更大的贡献。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刚才徐主任、黄部长讲的户籍制度改革紧密相连。就你提问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方面来讲,主要是要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着力维护农民工基本劳动权益,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着力促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简要地说,在现阶段,努力做到“十有”,即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发展有目标。通过政府、企业、农民工共同努力,实现两个基本转变,一是使大多数农民工成长为现代产业技术工人,二是使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转为新市民。这里我要给大家介绍《规划》中以专栏的形式设立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主要包括了五类培训:一是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一千万人,到2020年使每个农民工都可以得到一次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无技能上岗的现象;二是开展在岗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到2020年前,每年培训一千万人,使大多数在岗农民工都可以由普工发展为新型技工。

三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培训一百万人,主要是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四是开展社区的公益性培训;五是面向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并且对退役转业军人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技能储备培训。

计划中还提出,要支持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校企合作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起示范作用。总之,让农民工学到技术,拿到证书,找到工作,增加收入,从根本上逐步解决多年来基层的农民工缺少技能形成的就业招工“两难”的局部性矛盾,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人力资源开发的有力支撑。

因为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了多个方面,解决农民工反映的强烈问题,要按照规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像钉钉子一样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任务一锤一锤敲到实处,哪怕是爬坡过坎,也要攻坚克难,使更多的农民工通过提高技能增加收入,使更多的农民工通过在城镇落户,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即使未落户的,也要逐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这样,为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新型城镇化,为建立城市现代文明作出不懈努力。

德国世界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一是关于费用的问题,我们看到中央的分析说,为了转一个户口需要6-13万块钱,你们是怎么算的?这个费用是谁来付的?第二个问题,你们刚刚开始时介绍有世界银行当顾问机构,你们都接受哪些世界银行的建议?谢谢。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

资金保障是推进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条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在资金方面主要是通过体制上的创新等方面来解决。我们要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的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目前财政部已经完善了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在测算各地区标准财政支出时适当考虑外来人口的因素,以解决流动人口带来的迁入迁出地公共服务保障规模不相匹配的问题,我们下一步还将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规划》的有关内容,落实好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城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

在保障城镇化建设资金方面,财政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力度,依法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权限,完善现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制度,探索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相结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办法。二是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也就是PPP模式,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方式,事先明确收益成本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厘清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正确引导市场预期,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徐宪平:

我补充一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摊,刚才刘昆部长回答,其中由政府承担了一部分。除此之外,也有企业和农民工个人承担的一部分。比如说企业,要为农民工缴纳有关社保费用,要为农民工提升技能进行资金投入。个人要提升技能、参加社保,也要按照有关规定来缴纳相关费用。所以这个成本是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的。但其中的公共成本,主要由政府承担。

您问到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给我们提供了哪些参考建议,主要涉及到城市的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建设智慧城市以及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相关的意见建议我们都进行了研究采纳。

香港大公报和大公网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问国土部的王部长,我们注意到外部有一些声音,说新型城镇化有可能引起新一轮的“圈地运动”,在增加城市的新的土地供给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平衡之间会做哪些工作?另外想问一下徐主任,我们也非常想知道,很多投资者想知道在新型城镇化的投资机会,尤其是香港企业具备的高端服务业的投资机会,您能不能帮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

首先感谢你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的关注。我先介绍一下,在城镇化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作为成员单位确实参与了《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比如我们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成果,及时提供了规划所需要采用的土地基础数据,因为这个时间段正好合拍。第二是我们共同测算了2020年规划期城市建设的规模,特别是城市人均建设规模一百平方米的规划目标。第三是同步开展了规划编制中涉及土地管理改革方面的政策研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政策研究,在这个基础上,及时提供了7个方面27条的政策建议,应该说对《规划》给予了有力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党中央最近一个时期对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大家知道,三中全会之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对土地管理都有新的要求。按照这个要求,在促进和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当中,我们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第一,将保护耕地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当下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规合一”的试点,也就是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这个《规划》就是底盘,将资源生态、基本农田、城市边界这三个底盘画出来,将红线划出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确实需要发展的,要按照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市的布局来发展,这样既有利于保护优质耕地,也能够起到生态保护的功能。下一步,我们要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14年我们跟发改委商量,可能这个年度计划指标要有所下降,重点控制东部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城市群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刚才徐主任讲了,这些城市群还是要立足于内涵挖潜,中小城市发展空间还是比较大的。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这个制度进一步完善起来。还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占补平衡制度,加强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建设。通过以上工作,无论是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现有耕地数量和质量基本稳定都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第二,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推进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和核心任务。要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高城镇建设用地的效率。按照中央提出的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要求,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在挖掘存量用地上,重点是城镇村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完善各类用地标准,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的退出机制。包括城镇工业用地、农村的宅基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要有鼓励和激励的退出机制。我们还要规范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平台,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的效率。以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来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着力提升城镇土地对人口、产业的集聚吸纳能力,以此来提高城镇化的发展质量。

第三,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以人为本推进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同时深化城市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当前国土资源部正在紧锣密鼓地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这其中包括国有土地怎么深化改革,怎么扩大使用范围。

对于集体土地,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农民权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来入市,同时要在完善征地制度、宅基地使用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革的政策措施。

我想,通过这些制度改革和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我们就能做到既保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合理用地,又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的权益。谢谢大家。

我回答您第二个问题。服务业与城镇化密切相关。城镇不断集聚经济和人口,就需要提供生产性服务,也要提供生活性服务。生产性服务业,如融资服务、科技研发服务、中介服务等行业;生活性服务业,如医疗、健康、养老等行业。去年我国服务业占比46.1%,发达国家普遍在70%多,相比之下,差距还较大,所以服务业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我们欢迎香港企业参与大陆服务业的发展。我们也会不断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谢谢。

中新社记者

城镇化过程中的住房问题,想问一下住建部的齐部长。大城市的高房价会不会成为阻碍城镇化的因素?如何确保农民工在城里能够买得起房?针对不同类型的城市,有没有哪些措施是予以保障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你关注的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住房问题。刚才杨部长就农民工进城如何乐业,怎么帮助他们乐业,谈了他对规划的理解。我们常说,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对新的市民,包括农民,如何解决他们的安居问题,做出了安排。这次解读新型城镇化规划,涉及到住房问题,建议大家格外关注规划中的两点:第一点,对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这是一个提法,换句话讲,符合落户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家庭全部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当然保障方式是多样的。第二点大家也是十分关注的,就是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涉及到住房是什么意思?我给大家解释一下。

我刚才讲的第一个大家的关注点,是进城落户的农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要实现全覆盖。第二个讲的是基本公共服务当然也包括基本的住房保障,或者叫基本住房方面的公共服务,要把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个意思就是讲,无论你是落户还是不落户,只要在城市长期工作,换句话说已经基本上定居了,但是他没有得到城市的户籍,对这部分群体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这两个新提法,是在新型城镇化规划当中涉及到城镇居民及常住人口住房问题的两个新政策。

你刚才提到,大城市,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农民怎么买得起房的问题。我想这个事情可以分两步说。当然会有一部分富起来的农民进城,他们不用你操心,你买不起的房子,他恐怕都买得起。政府应该重点关注的是既在城里落户,都乐业了,政府要想办法实现他们的安居问题。如果没有安居,他住不下,留不下的话,乐业也就是几天的事,乐不长久。我们要解决他有一个稳定的和满足他基本生活需求的一个居所,进而逐步推动他持续乐业,就是把农民转成市民。

房价的问题,对于进城的农民来说,在许多大城市当中都是过不去的坎儿。因此在我们新型城镇化规划当中专门有一章,第26章,叫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在这个制度设计当中,我们提出了几个原则,叫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来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第一个总量基本平衡,是指供求关系平衡。第二个是结构基本合理。结构基本合理的含义就比较宽泛了,既有商品房的供应,也有保障性房建设。对于一些既不属于保障对象,因为他的收入或其他方面不是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但是他确实还买不起商品房,对于这一类的群体,我们提出要建设供应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即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共有产权,政府和购房者共有产权,通过这样的模式,来解决买不起市场房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夹心层”。第三是房价与消费能力相适应。就总体上而言,我们要保证市场平稳,要保证房价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相平衡。这里面地区之间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

回答到你刚才的问题,如果进城的农民买不起商品房的话,符合条件他可以走保障房这条路。如果他收入也相对高一些,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是够不上市场,中间共有产权住房这个品种就可能会再覆盖相当一批。这个政策不单单覆盖农民工,也包括从其他地方移居到大城市当中的新就业人口。我们总体的设计是这样一个考虑。

金融时报记者

我的问题关于青岛中石化的爆发。中石化事件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城市化了,城市扩大了,没有人知道地下是什么样的管,什么样的设备。你们在规划里面,怎么样解决像这样的问题?因为我估计不只是青岛一个城市,可能别的城市也有同样的问题,我不知道哪个部门最适合回答这个问题。

齐骥:我不负责这项工作,可能回答得不太专业。就我的理解,对您刚才讲的青岛的例子,谈一下我的看法。应该说在中国的好多城市是逐步发展形成的。比如说有些地方基础设施本来是放在城郊区的,包括污水处理厂也好,垃圾填埋场也好,一开始的时候是建造在城市的郊区,随着城市的扩张,结果就把原来设计建设在城边郊区的一些设施变成城里了,因为城市的扩大把它包围掉了。此外还有一些所谓“城中村”,没有一个是在城市里人为建造的,一定是原来的自然村落由于城市蔓延,最后把它包围了,村本来应该在城市的外部,结果变成了城市的内部了,所以社会上俗称为“城中村”。刚才你谈到的一个问题还包括重化工的企业,那里我也去过,它是最近十几年才发展成一个城市的,原来它确确实实是在城市的边缘。在城市的规划建设过程当中,确实使一些原来在城市边界建造的这些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工业设施,实实在在地讲不适合在城市中心区域的,但是历史就这么演变过来的,有这样一个发展的过程。

这一次新型城镇化规划当中,特别提出了四线控制,有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绿线指的是保证绿化,蓝线指的是保证水源,紫线指的是保护文物,黄线是城市建设过程当中,凡是纳入到黄线控制内的,包括各种基础设施,也包括您刚才讲到的这些重化工的管道,它要严格跟城市的居住区、行政区分离的。这是新一版的规划当中,我们总结教训,特别强调下一步从事城市建设的同事可能会感觉到,无论是黄线、绿线、蓝线还是紫线,包括现在已经存在的红线,都是城市建设当中不可逾越的限制条件。

杨志明:我把刚才的家庭服务业的问题做一下补充。香港记者提得很好,徐主任讲了,新型城镇化和扩展服务业密切相关,同时发展服务业和农民工也紧密相关,因为现在农民工提供了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就目前来讲,在城市生产服务中找技工难,同样找一个好的家政工也很难。据统计,去年全国在城市中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有两千万,而且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服务,还有社区照料服务,都有很大的扩展空间。所以说,通过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能使服务的人员愿意从业,使接受服务的家庭使用满意。这样的话,农民工在新型城镇化中拓展家庭服务业,将拉动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还调整经济结构。

郭卫民:建设部可能有专门负责城市规划的部门,将来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们请建设部专门负责城市规划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开发布会和吹风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昨天我也去北大参加了一个关于“两会”报告解读,包括城镇化的发布会,当时有一位学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城镇化的核心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城镇化的过程是动态满足中国新增劳动力更好就业需要的过程,请问徐主任您对这句话怎么理解的,我们的就业如何满足他们的需要呢?

杨志明:中国是个劳动力资源大国,也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大国,还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大国。农民工就业,在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指导下,主要是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目前,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总量在增长,增幅放缓,分布有变化,也就是说,农民工正在由无限供给走向有限供给。从今后,农民工就业形势要看新的变化,既有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也有容纳农民工大的城市和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出现了招工难问题。普工的短缺反映的是农民工供给的有限性,技工的短缺反映的是农民工中高技能人才的短缺性。应该说,农民工就业招工两难的情况都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我们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一是要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力度,解决技工短板的问题。二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解决农民工就业需求持续增长的问题。三是要扶持有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有人说,我们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是海归,那么在城市中学到技能、积累了资金、也懂点营销、还有点办厂魄力,当然和农村还有感情的“五有”农民工返乡创业,我们把他们称为“城归”。四是还要发挥全国就业信息网的作用,解决农民工跨地区就业信息互联互通的问题。总体上,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具有就业带动、保留地权、渐进落户的特点,为推动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我们将继续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谢谢。

徐宪平:我补充一下。城镇化的过程是伴随着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向城镇集聚、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我用两个数字来说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增速接近两位数,我们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1978年的城镇化率是多少呢?17.9%,城镇人口是多少呢?1.7亿。现在已经到7.3亿人,可以看出,集聚经济的同时,创造了就业,也集聚了人口。

京华时报记者

我想再问一个关于户籍方面的问题。《规划》提出要严格控制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是否意味着现在许多离开家乡长期在北、上、广打工的这些普通的劳动者就没有落户的希望了?

黄明: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我建议不要说“就没有落户的希望了”。我想从三个方面来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严格控制500万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是中国的国情决定的,人口多、不平衡,大城市的优势集中,聚集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像北京,2000年到2012年这12年间,流动人口增加了517万,每年增长43万。上海每年增长53万,广州这12年每年增长43万,深圳每年增长56万。这些城市资源环境的压力太大,确实需要减负。所以我们的户籍政策与规划是配套的,要严格控制这些城市的人口规模,要坚持从紧。

第二,大家要注意到,今年各地的“两会”,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就有一个重要的信号,就是要科学定位城市功能,适当疏散一些城市功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要转移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优化人口结构。这就是说,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不仅是一个户籍政策,它是要综合考虑的,还有其他多种措施,引导人口有进有出,使城市人口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特大城市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也要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要按照公开、公平、有序的原则,通过积分制的办法,阶梯式的通道来进行落户,来合理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为什么不要一概地讲”没有希望了“,我认为希望是有的,但是这个希望不会像其他大城市,尤其不会像中小城市那么大。如果要尽快实现自己的城市梦,中小城市比较现实,如果要选择特大城市,既要积极创造条件,还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足够的耐心。

徐宪平:我呼应一下黄部长。5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有省会城市,有地级市,也还有县城,请大家注意,《规划》中明确提出,各类城镇要因地制宜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预期和选择。

杨志明:我补充一下。农民工学习技能、参加社保可以加分。

郭卫民:要参加培训。《规划》出来了,我们还可以搞一个发布会。

黄明: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到中央和国务院审批以后,我们还会具体做详细的解释。

新华社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解决三个一亿人的城镇化问题。我想问一下这项工作具体该怎样落实?第二个问题,西部地区进行城镇化建设与东部地区有什么不同?着力点在哪里?

徐宪平:我来回答一下您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在“两会”期间是一个热议的话题。“三个1亿人”,第一个1亿人就是《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现在的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在流入地居住五年以上的农民工有5000万人以上,举家迁徙的农民工大概有5500万人。预计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中,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总量会达到3亿多。先解决1亿人左右,占到三分之一,主要是存量。这个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刚才黄明部长讲了,到时候,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从现在的36%左右提高到45%左右,这样既有利于释放内需潜力,也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个1亿人,就是要通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改善约1亿人的居住条件。

齐骥:我插一句话。刚才徐主任讲了1亿农村人口户籍的问题,第二个1亿人就是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当中还居住着不少市民,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比较生动地讲,他说决不能一边是高楼耸立,另一边是棚户一片。我理解就是包括北京上海在内仍有少量的棚户区,但是在一些中部和西部的城镇,可能城镇的棚户区比例更大一些。因此提出了到2020年,我们要使1亿左右的人脱离棚户区。我给大家报告一下,我们从“十二五”开始,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个大家可能都知道。我们提出了五年要新开工建设3600万套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40%以上是棚户区。“十二五”3600万套的任务,到2013年底已经开工了2400多万套,今年、明年还有两年,每年还要完成600万。

齐骥:本届政府提出,从2013年到2017年,要再推进1000万套以上的棚户区改造的任务。2013年是本届政府第一年,我们实际开工改造了323万套,今年我们的计划是470万套以上。大家可以算得出,这两年加一起,我们就新开了800万套。本届政府还有三年,按照地方目前的安排,到2017年的时候,我们可以在1000万的基础上跃到1500万,就是本届政府可以达到1500万。以2008年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到2012年是一个节点,2013、2014、2015、2016、2017再是一个节点。到2012年年底为止,各地改造棚户区是1260万,如果本届政府再完成1500万的话,就是2760万。我们计划,成片的棚户区改造到本届政府结束的时候,就是2017年基本上改造完。另外,仍然剩下的一批,当然还有城中村,这个还没有做详细的计划,但是总体的规划是有,2018、2019到2020年,我们至少还能改造1000万套以上棚户区和“城中村”,三个数加在一起,1260万套已经做完了,我们计划1500万套在2017年完成,到2020年以前三年内再完成1000万套,一共完成3760万套。大家可以算一下,3760万个棚户区家庭从棚户区走出来,进入到现代的住宅里,是不是能够解决1亿人口的搬出棚户区、城中村的问题?

徐宪平:齐部长回答得非常精彩,《规划》把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开辟一个专栏,制定了专项行动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第三个1亿人,就是要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2012年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是62.2%,中部地区的城镇化率是48.5%,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率是44.8%,差了十几个百分点。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条件明显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就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城镇化的发展还有较大的空间。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中西部重点开发区域,培育若干新的城市群,有条件、有能力吸纳约1亿人就地城镇化。这样做,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保障国土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

你讲到中西部地区发展问题,请注意《规划》有一段表述,中部地区是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是水源涵养区和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所以在中西部地区推进城镇化要摒弃粗放低效的模式,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水源,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走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一问题在《规划》编制时已经考虑到,所以提到,要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培育城市群,这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的。谢谢。

杨志明: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快速发展也成为一个新的趋势。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数据,到去年,东部地区农民工负增长0.2%,中部地区增长了9.4%,西部地区增长了3.3%。也就是说,东部地区是低增长,个别年度还是负增长,中西部地区快增长。尽管中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工资收入少10%,但是离家比较近,生活成本低,便于照顾家庭等等。这样的话,中西部地区不断地增强了就业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东中西各区域间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也促进了对农民工劳动环境的改善和加强人文关怀。前面徐主任讲了新生代农民工,这样的农民工通常是指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二三十岁,年轻、有文化、富有活力,哪个地方能吸引农民工,就能给新型城镇化注入活力。

人民日报记者

提一个具体的问题给齐部长。咱们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有个目标,就是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不知道现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进展到什么程度了?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什么?

齐骥: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我看全社会都比较关心。我给大家报告,最早提出要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在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文件当中提到的,是为了有针对性地搞好市场调控,要建立住房信息系统,那么就意味着我们要对住房的建设、销售和存量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可以使得我们的调控措施更具有针对性。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建设部第一期提出要求40个重点城市要在2012年年底建成本城市的数字化住房个人信息系统,进而实现这40个城市与建设部的联网。因为这项工作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我们开过会,督促地方去建。在2013年的上半年,我们基本上实现了全国40个房地产市场重点监测城市与建设部的联网。大家有好多的说辞,我在这儿给大家报告的是真实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部署推进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过程当中,国务院在2013年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当中,提到了要在“十二五”末设区城市基本实现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在这儿我还给大家报告一下,这个问题实际跟公安部有关系了。不论这40个城市也好,还是目前各个设区城市正在积极组织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也好,它更多的是指个人的住房信息情况,就是张三、李四谁在哪天在什么地方买了哪套房子,这些所有新的交易增量在我们的信息系统中要自动地记录下来。当然仅有这些信息还不够,这只是针对增量,各地还有好多没有信息系统之前大家买的房子,这些房子都是开发企业跟购房者签了一个纸介的合同,最后要把这些纸介的合同送到地方的房产部门,以取得他们的房产登记。所以相当多的存量房在目前信息化的网络当中还是没有的,我们也要求各个城市要抓紧把纸介的房产档案录入到电子化的信息系统当中来,这也是一个比较繁重的工作。我知道有些城市动员了大量的大学生,在暑期或者寒假,帮助把纸介的协议合同转录到系统当中去。这项工作,目前在相当多的城市已经做完了。但是对于正在建立信息系统的其他设区城市和广大的县级城市,这项工作恐怕还没有启动,这就是目前的进展状况。

我想再强调一下,我们这个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它不是以家庭为单位,是以个人为单位,没有和公安部黄部长他们的家庭户籍系统联系起来,这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规划》当中提到了,建立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这项工作涉及到住房登记问题,实际是住房信息系统进一步工作的延伸,我们正在配合,正在同国土部一起推进这项工作。

关于这件事情,好长时间以来,大家掌握的情况可能也不是特别准确,我们也没有及时地跟你们通报,正好借今天这个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下情况。

郭卫民: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部长,也谢谢各位记者,同时也谢谢两位同传的翻译。

原文来自:国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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