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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垃圾最高可罚2万元,而执法部门焚烧处置假货却没有法律约束。昨日,《“宜居重庆”环保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炉,执法部门露天焚烧假货也可能领到罚单。

  《规划》的总体目标为:到2017年,全市城市环境质量达到宜居水平。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持在II~III类,流经城市的主要次级河流水质达到水域功能标准;主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的天数达到312天(2008年为297天);环境噪声满足功能区要求;农村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宜居水平。

  空气:都市核心区禁露天焚烧

  “以后有可能对露天焚烧销毁立法进行约束,行政部门如果违规,也会领到罚单!”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智奎表示,主城区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特殊区域露天焚烧沥青、秸秆、垃圾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等废弃物,在都市核心区,将全面停止露天焚烧销毁方式,并重点对行政部门没收的烟草、毒品、药品、烟花爆竹及假冒伪劣产品等开展集中绿色焚烧方式。

  噪声:2012年建120个安静小区

  按照《规划》,到2012年全市将建成120个“安静居住小区”。

  绿化方面,主城16个组团和8个功能区将进行绿化隔离带和城市组团间绿化的规划,2010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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