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国土局获悉,为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优化建设用地预审程序,修正后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增加了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条款。
本次修正遵循“既优化审批程序、方便用地单位,又可以减少违法用地现象发生”的原则进行,主要围绕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项目管理方式的不同要求并结合用地预审自身的特点进行修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是对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预审的阶段进行了调整。备案类的建设项目调整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审批申请。
二是为了体现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预审内容中增加了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的拟安排情况,对矿山项目增加了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三是将部分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的提交提前到预审阶段进行。为优化建设用地预审程序,对属于“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备案类建设项目”的,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提前到预审阶段提交。属于“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核准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阶段不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等材料,而是在预审完成后、建设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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