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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闻网讯   《生活报》《避难场所规划宜更科学》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两天中,市民纷纷致电记者,表示希望政府部门要合理规划避难场所的建设,以确保灾害发生时,百姓能有序、安全的避险。对此,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相关部门正在草拟有关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方案,哈市避难场所的建设将纳入全市城建总体规划。

  哈市政府应急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哈市应急避难场所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试点阶段完成20个场所的建设,明年将启动区县(市)300个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哈市长期应急避难场所的配备。

  按照草拟的方案,哈市规划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标准,避难场所应具有临时搭建帐篷的空间;较为完善的供水设施;拥有完善的供电设施,特殊情况应自备发电设备;有固定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具备垃圾存放点;具有通讯、广播设施;设置医疗、卫生防疫站点;具备消防设施;具有救灾物资供应地点和存放库房;各功能区设置醒目标志牌等必备设施。

  针对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和管理,哈市提出要求,避难场所所有权单位要经常对应急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好。灾害发生时,由政府批准后,避难场所无偿对受灾群众开放和使用。政府宣布紧急状态解除后,避难群众必须无条件撤出避难场所,任何人不得破坏场地内的各种设施。此外,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哈市避难场所建设,哈市还将成立市避难场所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避难场所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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