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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近日发出的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部将抓紧制定和修订《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规章。

  意见指出,要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法规或规章。进一步深化、细化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抓紧制定或修订有关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积极推进地方规划条例或实施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修改与《城乡规划法》不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和规定。

  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结合当前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现行标准,加快在编标准的工作进度,抓紧其他标准的前期研究和开题立项工作,保证城乡规划标准体系制定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大力推动目前在编的11项国家标准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对于现有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进行研究,补充完善有关内容。

   同时,加强和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突出国家和省(自治区)在城乡建设与发展中的管理要求,明确必须严格管制的内容,使经批准的规划可以作为省(自治区)政府城乡规划行政审批的依据。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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