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城乡规划执法工作座谈会在天津市召开。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的相关部门和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城乡规划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针对《城乡规划法》的行政执法和执法处罚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交流,特别是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规划执法体制、行政处罚标准、行政执法责任、执法方式方法、制定实施细则5个方面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在总结发言中对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切实加强规划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研究部门之间工作沟通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在规划行政处罚工作中的协调;结合地方实际,加快制定《城乡规划法》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认真研究乡村规划执法工作,使乡村规划执法的法律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3.18 记者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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