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湖南省坚决贯彻国务院和建设部的工作部署,把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作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到2007年5月,全省29个设市城市全部按要求完成了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72个县城也基本完成了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到2007年12月底,全省基本完成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他们充分认识到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的重要意义。在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之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把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来抓,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湖南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厅长任组长,分管房地产和城乡规划的两位副厅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全省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责任目标考核等工作;各级政府也成立了由分管副市(县)长挂帅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规划部门或房产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一月一调度的工作制度,落实规划编制进度,确保各级城市按时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审批和公布备案工作。绝大部分的市县政府建立了住房建设目标责任制,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目标、建设目标、土地供应目标、住房结构调整等,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确保责任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据统计,全省各级财政共计投入了2000多万元的资金专门用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规划科学性。湖南省各地级城市开展了住房状况与需求大型问卷调查,对本地区目前的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科学分析与预测市民未来5年的住房需求,确保了住房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在规划编制方法上,他们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经过“编制工作方案、资料收集和数据调查、开展专题研究、编制初步方案、征求公布意见、修改完善方案、专家评审、再次修改完善、成果报批、成果公布”等10道环节,切实提高了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严密性。按照《湖南省城乡规划公示和听证制度》的要求,强化公众参与。全省绝大部分市县在住房建设规划成果报批前,通过规划展览厅、规划信息网以及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了公众意见,并根据公众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制定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实施效果。他们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规划成果,重点加强了四个衔接:一是加强与“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资金筹措渠道;二是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落实住房建设规划的用地布局和用地指标;三是加强与近期建设规划的衔接,落实住房建设规划的近期实施项目库;四是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落实住房建设分类和规划控制指标。他们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时,也将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目标分解到年度、区域,并将2007年的住房年度供应总量、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等落实到具体住房建设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合理引导住房建设模式,切实调整住房结构比例,确保住房建设规划实施不走样。
建立监督机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从2004年开始,湖南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范畴,由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责任状,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湖南省建设厅把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作为城乡规划行政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会同省监察厅对各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下派规划督察员到13个地级城市督察,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城市,下发督察通知单,限期整改。
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