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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来形容西湖周边的建筑超高并不过分。在全国引起轰动的原浙大湖滨校区72米高宿舍楼被爆破拆除后不久,同一地块上一座85米高的建筑又进入了设计环节。在杭州规划局就该项目进行公示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值得欣慰的是,在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及政府层级督察的三重压力之下,《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得到了有力维护,使该超高项目的开发商不得不对原有设计进行修改。

  同一地块可能两次出现超高建筑

  在2007年元月,被誉为“西湖第一高楼”的浙江大学高72米的宿舍被爆破拆除时,或许就注定了该地块的不平凡。一年未满,香港嘉里集团旗下的“嘉里建设”再次拟定于同一地块建设一批高档商务建筑群,其中最高处达到85米,较之此前爆破拆除的“西湖第一高楼”还要高出10米有余。

  早在1993年,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宿舍楼的建设过程,便引起过社会的非议。但按照当时“建高楼节约土地”的指导思路,该方案最终得以确定了72米的高度。2005年,香港嘉里集团旗下的“嘉里建设”通过102轮的竞拍,以24.6亿元人民币取得了原浙江大学湖滨校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着手对该地块进行整理。其中,最大的动作当属爆破拆除了仅使用13年的“3号楼宿舍楼”,为其即将推出的杭州“嘉里中心”项目铺路。“嘉里中心”位于武林路、庆长路、延安路、孩儿巷围合的地块内,距西湖直线距离约250米,处于杭州市极为显赫和敏感的地区。在嘉里公司当时签订的《杭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绿地率15%,建筑基本限高25米,局部可适当提高,但超过25米部分的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1/4以内。同时避免在西湖旁形成连续建筑扇面,具体提高幅度在方案论证中结合西湖景观分析确定。然而,此中“1/4可以超过25米限高”的规定,为如今的争议埋下了伏笔。

  在嘉里公司公布的概念性设计布局中,包含了香格里拉酒店、甲级写字楼及配套的公寓式酒店等设施。其中,仅部分建筑遵守25米的限高,其余均为60米高的建筑,且酒店塔楼最高处为85米。

  据建设部派驻杭州市的规划督察员介绍,在《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中,对于西湖湖滨地区的建筑限高为25米。这一高度是以西湖四周的法国梧桐树树梢高度为界,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西湖湖滨地区的景色完整。

  超高建筑考验依法行政

  目前,“嘉里中心”建筑设计超高事件已经引起了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其实,早在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宿舍楼”爆破拆除之后,杭州市有关领导已经意识到,尽管拆除的各个环节均属市场行为,但这种行为会造成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消耗。为此,杭州市专门制定了《杭州市重要公共建筑拆除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这一立法属于全国首创。杭州市政府努力改进工作的决心略见一斑。

  到目前为止,除《杭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条件,杭州市规划部门尚未作出任何行政决定,只是按照程序,将“嘉里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向社会公示。督察组认为,这种通过社会公示,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捍卫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做法确实具有积极意义。

  有专家认为,“嘉里中心”建设项目属于典型的城市规划让位于经济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杭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1/4超高条款”已成白纸黑字,若想维护城市规划的法制权威性,保障西湖风景名胜区不会被建筑分割得支离破碎,严格依照规划要求和规划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已成惟一途径。

  如何执行《杭州市总体规划》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都在考验着杭州市规划局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建设部驻杭州规划督察组也对事件表示了充分的关注,并将进行跟踪督察。

  守望西湖需要社会支持

  在“嘉里中心”项目向社会公示过程中,通过群众和媒体所反映的民意和社会舆论,来约束企业的超高建设、违反规划的行为被证明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规划监督之道。在项目公示期间,《南方周末》、《长江日报》等全国主流媒体及江苏、南京广播电台等百余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这些来自社会的关注与监督为城市规划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位规划督察员坦陈:“《城乡规划法》中赋予了广大群众对规划充分的监督权力。如果人们对每一起违反规划的行为都像对杭州‘嘉里中心’项目这样给予高度关注,无疑是将违规行为放在聚光灯下,到时候即使某些人想玩一些‘猫腻’,也绝无可能。这是对城乡规划权威性的最大维护。” 

来源:中国建设报 本报记者 张际达 任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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