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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彦鑫)昨日,建设部通报了2006年全国廉租房建设情况。建设部表示,目前仍有145个城市尚未建立廉租房制度,廉租房覆盖范围较低。

  未建廉租房制城市6地居多

  建设部通报称,截至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浙江、广东、河北、江西、甘肃、陕西、江苏、湖北等8个省90%以上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尚未建立廉租房的城市,包括信阳、遵义、保山、固原4个地级城市以及141个县级市。这些城市较多分布在辽宁、福建、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河南和新疆等地。

  建设部同时表示,根据  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全国121个地级以上城市明确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全国已有37个地级以上城市,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但是,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

  今年明确让地收益专用比例

  建设部要求,各地要把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廉租住房管理,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要实现应保尽保,具体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同时,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渠道,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例的城市,要在2007年一季度予以明确。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此外,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70.8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2.1亿元(含部分上交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9.8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3.1亿元,社会捐赠0.2亿元,其他资金15.6亿元。

  廉租房建设规划

  去年和今年,各地规划新建廉租房或者收购旧房用于廉租住房共15万套。截至去年年底已经开工建设和收购5.3万套。

  ■北京现状

  北京廉租房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5万户居民获廉租房保障,今年供应量已达30万平米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建设部昨日通报称,北京已通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的家庭共有25030户,其中租赁住房补贴4992户,实物配租349户,租金核减19600户,其他方式89户。

  据介绍,北京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2860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122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25340万元,其他资金3139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和社会捐赠均为零。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去年新解决廉租家庭近2000户。而在实施廉租住房制度6年来,政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6亿元,解决了2.5万户廉租家庭的住房困难。

  “今后,北京将对已经住上廉租房的住户进行收入统计和调查,对廉租房实行有进有出的政策,将廉租房用于真正的双困家庭。”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年本市廉租房供应量已经增到3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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