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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城市是一个综合、复杂的体系,城市经营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和管理中两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和手段。在我国城市快速发展时期,城市规划必须贯彻城市经营的理念;而一个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也是城市经营获得良好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城市经营;城市规划;影响与模式

一、城市经营产生的背景与内涵

1.国外发展状况

上个世纪末期以来,针对传统城市政府管理模式暴露出的种种弊端,西方国家开始探索改进城市管理、提高政府效率的路径和方法,首先提出了民营化的理念。以美国学者E·S·萨瓦斯为代表的经典著作《民营化与公司部门的伙伴关系》,从产生的背景、理论和实践方面,深刻、全面地论证了民营化是改善政府的最佳途径这一基本理念。萨瓦斯的论点充分证实并打破了传统政府治理中的一个误区,即“长期忽视服务提供和服务生产之间的区别,进而错误地认为如果政府放弃了服务生产者的功能,它自然就放弃了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作者进一步说明“从狭义上看,民营化是指一种政策,即引进市场激励取代对经济主体随意地政治干预,从而改进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这意味着政府取消对无端耗费国家资源的不良国企的支持,从国企撤资,放松规制以鼓励民营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凭单等形式把责任委托给在竞争市场中运营的私营企业和个人”。 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民营化的理念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城市经营理念相类似。

20世纪70年代以来,萨瓦斯、普尔、斯潘等学者的研究和著作对民营化起到了推动的作用,80年代以市政服务合同外包为主要形式的民营化在美国普遍实施;在英国,民营化在70年代中期也普遍展开;受英美国家的影响,80年代许多西方工业国家都先后开始了民营化的进程;80年代末拉丁美洲等国家也都采取了强有力的民营化政策。

2.国内的发展背景

在国内,民营化的思想最早出现于1978年的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实施,但城市经营的理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是由城市政府提出来的,实际上它的产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不同领域的具体实施。据《中国经济导报》2002119的报道,大连市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用经营的眼光看待整个城市资源,第一个把整个城市资源当作国有资产来经营。” 19989月,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在上海召开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研讨会,汪道涵会长在讲话中明确地提出:“城市经营就是城市政府需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引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理念,既要学会做一个城市发展的监管者和引路人,又要像经营一个企业那样做一个合格的决策者和经理人,前一个角色是为了使城市的发展尽可能做到规范、有序;后一个角色是为了使政府和社会能够实现投资良性循环,有发展后劲和可持续性”,这是学术界第一次提出并讨论“城市经营”概念。

近年来,在城市经营理论的争论和发展中,城市政府按照各自的理解,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城市经营实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200451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全面实施,不仅促使政府提供服务的独家垄断局面被打破,也标志着国家政策层面上对城市经营的推动,从而肯定了城市经营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3.城市经营的内涵

城市经营在理论界的讨论已多,对城市经营的内涵、性质、主体、客体、目标等说法不一。结合多位学者的关点和大量的实践活动,可把“城市经营”定义为:它是城市政府依据城市发展战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谋略和行为方式;是运用市场机制,充分挖掘、合理开发资源,组织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以提高城市的总体功能、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为目标,优化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发展理念。

在城市经营的客体中不仅有土地、基础设施等有形和显性的资源可以经营,同时也有如政府的政策指引、规划权这样的隐性资源可以用来经营,但城市中也有许多事物是不可经营的,如防灾设施——防洪堤等只能妥善管理等。“城市经营”概念的提出,其主旨在于冲破传统的“城市管理”的思维与模式,用新的“经营”思想和运作方式来更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标,同时,“城市管理”仍然具有其存在的价值,只是需要不断变革和发展,才能与“城市经营”理念互为补充,共同发展。因此,如何在发展中科学、适宜地结合新形式、新理念,才是未来城市发展所要解决的问题。

二、城市规划的内涵与现状

1.国外城市规划的内涵与状况

“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先于我国完成工业化的进程,建立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制化的规划管理系统,在这些国家使用‘城市规划’或‘规划’术语时与我国的用法有较大不同,他们所认为的‘规划’实际上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包含了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与乡村规划,也称空间规划。他们空间规划的内容也较我国的城市规划的内容宽泛和综合,非常注重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不仅在学术层面上,而且在政府体制的构架中也往往对规划有综合性的考虑。”

在现代社会中,城市规划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在土地使用和空间资源配置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手段,一种平衡社会集团或个人利益的手段。尽管它在各国政治经济体制下形成具有不同的形态和结构的规划体系,但其目标可以说是相似的,即在城市发展中维护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自然和文化的遗产,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总而言之,城市规划不仅是一种政府行为、一种社会行为、一种技术行为,更是科学、技术、政治、文化的一种综合研究行为。

2.国内城市规划的实施和面临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的任务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际上它是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工程实践为背景建立起来的模式,它在具体的设计和操作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它现有的静态设计理念无法满足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它的城市空间布局没有充分体现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新的变化,如政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对的是一个整体的城市,需要规划、建设、投融资、体现公共利益和服务多方面的协调和统一,而现阶段的规划工作内容在可行的经济、战略分析上分量欠缺,缺乏投融资宏观上的定位等,使城市政府在实施规划方案与管理中出现较多不协调的问题。

政府依法委托设计部门完成城市规划的工作,然后依法报批,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在整个过程中又会遇到许多重新安排、规划等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一些说法“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规划规划,满篇鬼话” 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些问题的由来。随着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以及各级政府对规划的重视,这种情况将会得到逐步改善。

3.我国城市规划事业面临的挑战

1)面对未来城市发展的要求

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城市规划,是在总体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描绘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蓝图。规划未来的现代化城市,仅有工程技术知识和审美的追求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城市经营的理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城市资源和产业结构的优化配置,为城市经营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和经营环境,这为城市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面对法律权威的挑战

我国各级政府的很多城市规划成果都是为了完成行政命令,或者在规划过程中重视了,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城市发展的促进不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规划专业需要从静态到动态、从地面空间到地下空间延伸的转变,充实经营思想;另一方面,我们的规划从评审、报批到规划实施,都缺乏一套有效的法制程序和监督机制给予保证,尤其是缺乏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城市政府在有法可依的法制框架内,如何将城市资产和资本带来积极的外部效应,是城市发展与管理急需研究的问题。

3)面对公众福利的要求

世界银行(2000)《增长的质量》一书强调,一个国家的发展不仅仅要重视数量上的增加,更应注重增长质量。联合国对人类的发展也提出了公众福利问题。发达国家面临更多的是如何改善公众福利,而我国则不仅需要福利,更要解决我国城市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和新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吸取新的发展观,使城市经营理念与规划有效结合,发挥两者的最佳效果。如城市的公共设施和福利,有些是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领域,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规划保证公众的基本利益,促使政府为民所为,不仅解决现实发展的瓶颈问题,更保障了积极、长远的效应,有利于全社会更健康、更有质量的发展。

三、两者的相互关系分析

1.城市经营理念的产生对城市规划的影响

城市经营与城市规划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城市经营发挥其驾驭市场的能力,成为贯彻城市规划的重要理念和保证;而城市规划利用其综合的观点和整合的能力,规划好城市的空间布局,将有助于防止城市经营中出现不顾大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短期行为。城市经营理念下的城市规划将会:

1)提高城市规划的可操作和可实施性

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各项经济设施、社会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部署。对城市未来的发展起着指导作用,结合城市政府经营的思路和投融资计划的考虑,科学引导城市土地的开发和使用,合理确定开发时序,使城市政府有条不紊地顺着确定的目标发展。

2)兼顾了城市的短期效益和长远的整体利益

在规划过程中,考虑了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查建设方案的优劣、建设标准的高低、筹资方式的利弊、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个城市经营问题。在市场经济的现实中,城市规划的实施,常会受到市场经济利益的冲击,往往导致了规划的“变形”,只有通过正确的经营策略,利用城市规划在政府职能中的特殊地位,一方面为政府现阶段发展所需提供后备支撑,另一方面,也为城市长远的整体利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3)为城市经营奠定基础条件

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城市经营的好坏。一个布局混乱、交通堵塞、环境脏乱、景观破旧的城市,城市经营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难以获得良好的经营效益;相反地,发挥规划本身的空间规划优势,创造合理的城市布局、快捷的内外交通、舒适的居住环境、方便的服务设施、优美的城市景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的预期,为城市经营奠定了基础条件。

4)为城市经营有形资产提供保障

土地是城市经营中最大的一笔存量资产,做好城市规划是盘活城市土地的必要条件。城市内任何一块土地,都需要对其周围的关系、功能、开发强度、交通、竖向标高、建筑高度、绿化系统和各种管线的连接等进行考虑,才能使这块土地便于使用,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又如城市的房屋、道路、桥梁等有形资产,经营者和使用者所关心的是它们的使用功能是否方便合理,外部环境是否和谐舒适,这直接影响着它们的经营效益。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城市规划满足了这种需求,为城市的有形资产提供可经营的有利条件。

城市经营是城市规划的理念和指引,而城市规划是城市经营的实施保障,两者的相互促进作用为城市的管理提供了可靠、理性、有序的发展空间,符合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求,为城市发展理论提供了有益前景。

2.理念与方式融合下产生的操作模式

1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所谓TOD,就是政府利用垄断城市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对规划发展区的用地以较低的价格征用,接着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土地升值;然后出售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利用“生地”与“熟地”之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带来城市政府持续发展的资本。

2SOD(Service-Oriented Development)

所谓SOD,就是通过社会服务设施引导开发建设的模式。政府利用行政垄断权的优势,通过城市规划对城市功能进行空间调整和迁移,使老市区和新开发区通过地价差,都获得更新与发展的资金保障。很多城市政府出让老城区用地,通过城市规划的依法编制过程,达到了城市土地性质的转换、城市功能的转移、空间的疏解与优化,使得政府财政状况有较大的改善,为政府发展城市提供了资金保障。

3PSOD(Public-Service-Oriented Development)

PSOD就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具体就是通过城市规划的引导,合理规划出用地,在该块用地上通过投融资的方式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达到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的目标。

这些模式结合了城市经营的理念,通过了城市规划工作在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形成了现阶段我国政府实施城市经营过程中较为成熟的不同策略,它在不同城市、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及不同城市的不同发展阶段都发挥着有效、实用和较为理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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