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日出台了《深圳市住房五年规划》,按照规划,在未来五年深圳将逐步实行“竞地价、竞房价”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模式。是第一个把竞地价、竞房价政策写入地方规划的城市。此前“国六条”细则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关于“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将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实行竞房价、竞地价”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各省市国土部门,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实行“双竞”的城市。
按照《深圳市住房五年规划》,开发商在深圳不仅要竞地价,还要竞房价。简单地说就是,拍卖中如果两个开发商给出了同样的高地价,那么谁的房价定得低谁就能最终拍得这块土地。
深圳市规划局规划处谭权说:“你要告诉我你的售价是多少,在招标的时候报(房)价低者得。”深圳某房地产商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这样做了以后就会在市场上以市场竞争的方式进行优胜劣汰,一些小的发展商或者说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发展商他无法预测自己的房价,那么他拿土地就会非常谨慎。”
深圳虽然把竞地价竞房价的政策写入地方规划,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政策对市场的干预力度非常大,在制订实施细则的时候应作详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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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实行竞房价竞地价
国土资源部关于《竞地价、竞房价》意见稿共分为编制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明确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和购买条件、确定用于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的地块等十部分。意见稿首次明确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定向销售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采用在限销售对象、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公开确定土地使用者。
“限房价”倾向于“房价区间”的操作模式,即有意向的开发单位,在获得竞投土地资格前,要先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房价上限,给出承诺的房价,此价格在各地政府事先确定的区间内才能获得竞投土地的资格。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再按照招拍挂制度来确定谁最终得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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